春节前,陕西省煤炭工业协会在陕西铜川矿业公司等煤矿企业对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情况进行了调研。全国劳动模范、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徐群贤说:“我在煤矿干了几十年,深感煤矿工人的艰辛,10年来物价涨了不少,井下津贴也该提高了。”
2006 年,三部委联合出台了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政策,随后各涉煤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出台了相应政策。以陕西省为例,陕西省于2010年底出台文件,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不过,陕西省此后 10 年再未调整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在此期间,陕西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39.41%。
笔者认为,在煤矿走向智能化、专业化、绿色化发展道路的今天,煤矿仍有部分岗位为重要且艰苦的岗位。一线煤矿职工对于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的呼吁,反映了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反映了煤矿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多年前的政策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不再适应如今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不再适应煤矿井下工人的实际需要,政策本身的激励和关怀作用大打折扣。无论是政府相关层面还是企业层面,都应维护好职工利益,把提高职工福祉放在首位。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煤炭仍是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压舱石”,支撑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稳定器”。
保障煤矿一线职工队伍稳定,提高煤矿职工幸福指数,让“煤亮子”多挣钱、有尊严、有干劲,对于煤炭企业加强管理、煤炭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原载《中国煤炭报》2021年3月2日第4版)